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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真等:乡村振兴背景下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外来投资重要吗?

三农学术 2022-12-31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中国农村经济中国农村观察 Author CRECRS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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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背景下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外来投资重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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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钟真1   余镇涛1  白迪2


作者单位:

1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      

2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投资事业部


原文刊发:《中国农村经济》2019年第6期


摘要: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为外来资本进入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业提供了契机。但外来投资对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究竟能发挥多大的作用,能否如政府“招商引资”政策宣称的那样实现“外来和尚好念经”的效果,是实践探索和理论分析需要回答的关键问题。本文以北京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为基础,在控制了生产经营特征、本地乡村振兴程度的情况下,对外来投资者比重同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经营收益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的实证分析。主要结果表明,外来投资者比重对村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经营效益提升有明显的正向促进作用,但若不剥离本地乡村振兴程度的叠加影响,外来投资者比重的作用将被高估,并且该促进作用与区域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水平呈负相关关系。这些结论将为进一步发展和繁荣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供有益的政策启示。 


关键词:外来投资; 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 经营收益; 乡村振兴;


一、引言


近年来,在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大背景下,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快速发展,并逐步成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代表性产业。大量研究表明,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对于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生态美丽乡村和促进农民就业创收均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不少研究也发现新时代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发展面临着诸多现实困难与体制机制障碍。如经营模式同质化(周玲强,2018)、专业人才短缺(樊志勇、沈左源,2018)、资源约束增强(于法稳,2017)、体制机制不畅(孟凯等,2018)等问题一直存在,致使某些地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走入了瓶颈期。


对此,无论是2015年以来的4个中央一号文件,还是国务院办公厅在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的四个意见和2018年发布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抑或是各部委单独或联合出台的关于推动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文件,都直接或间接地提出要调动社会资本,撬动和引导更多外部资源支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很多地方政府更是直接针对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业出台了不少招商引资政策。这为大量外来资本进入乡村、涌向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业提供了机遇。不少国内外研究发现,政府的支持政策对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整体发展确实能起到积极作用(Fleischer and Felsenstein,2000);但是在鼓励外来投资进入的效果上,无论是国内的案例(例如Zhou et al.,2017;Ying and Zhou,2007;Tang et al.,2007;Zou et al.,2014),还是西班牙、南非、伊朗、澳大利亚等国外案例(例如Sastre,2002;Mahony and Van Zyl,2002;Yazdi et al.,2015;Daly et al.,2010)都显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经营效益的提升很大程度上还要受到当地社区相关的社会文化、集体行动与非正式制度等多方面因素的约束。


那么,外来投资对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是否真的那么重要,它究竟能发挥多大的作用?换言之,外来投资者能否“玩转”当地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其产业发展中是否也存在“外来和尚好念经”的现象?这就需要在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厘清影响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业发展的关键因素,科学审视外来投资同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的关系,方能为新时代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发展转型提供理论依据和政策建议。


二、理论分析


(一)外来优势:外来投资是否起作用?

目前,“外来者劣势”理论在制造业、商业、金融业等非农产业中被多次证明并已逐步成为共识(蔡灵莎等,2015)。在涉农领域,不少学者也有类似发现。相对于将工人聚集于一个空间内便于管理的工商业而言,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业的劳动者常常在广袤的农田、开放的村庄或者采摘观光园内工作,其劳动的速度和质量都无法有效监控(陈锡文,2012;Mann and Dickinson,1978),进而产生“经典”的激励和监督问题(伯恩斯坦,2011)。同时,随着土地租金和雇工成本的走高,外来资本的利润率被快速压缩了,经营者容易陷入财务困境(黄宗智,2012;贺雪峰,2013)。此外,外来资本在利用当地资源要素进行规模化经营时,还经常会面临诸如与当地居民利益分配协调不充分(赵祥云、赵晓峰,2016)、与当地农民或从业者的互动不足(徐宗阳,2016)、与当地社会文化的融合不深入(吴冠岑、许恒周等,2013)等“水土不服”的问题。但是,也有学者从农业转型、产业融合及农业现代化的视角出发,对外来投资发挥的作用给予了积极的肯定(黄祖辉、王朋,2008;仝志辉、温铁军,2009)。因为外来投资不仅能解决农业规模经营中最重要的资金来源问题(徐林强、童逸璇,2018),还能促进农民增收(罗明忠、唐超,2018),优化村落空间布局、生态环境,建立新的村落符号和文化互动(罗秋菊等,2018),改善乡村治理(王敬尧、王承禹,2018)等。


可见,外来投资在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中是否具有全方位的“外来优势”,已有研究并没有一致的答案。但仅从提升经营效益的角度而言,外来投资者往往较以农户为主的本地经营者具有更为雄厚的资本实力、先进的管理理念、规范的经营手段、完善的运营方式、稳定的客户来源以及优质的经营内容而具有更高的收益水平;并且不同来源的投资在同一区域内部将形成效力各异的综合作用,进而带来区域之间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收益的差异(徐振伟、朱增勇,2018;葛顺奇、罗伟,2011)。可以推断,一个区域内外来投资者比重越高,该区域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经营收益就可能越高。大量政策实践也表明,外来投资确实能够在提升经营效益上发挥正面作用。这从各部委、各地方政府频繁出台针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产业招商引资政策的现象可见一斑。据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说:


H1: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外来投资可以促进同区域内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经营效益。


(二)本地优势:本地乡村振兴程度是否有影响?

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作为扎根于农业农村的融合型产业,是实现农业多功能性价值与游客体验需求多元性精准对接的重要平台,与乡村振兴战略的基本要求具有较好的耦合性(蔡克信等,2018),因而它的发展水平必然受到多方面的影响。从“需求侧”角度看,游客满意度、出游意愿、消费者个体特征、消费动机等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起到了明显的驱动作用,其中需求方对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品的感知评价是最为重要的因素(杨军辉等,2018;尹燕、周应恒,2013;唐德荣等,2010)。目前,学术界在这个角度的研究已经相当丰富,但对衡量当地乡村振兴程度的“供给侧”因素的关注还较为薄弱。事实上,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和深入开展,体现“本地优势”的乡村振兴各个维度都影响着当地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经营状况。概括来说,这些维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与生态宜居水平息息相关的,如自然资源、景观特色(Gao et al.,2014)、地方基础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建设情况(Loureiro,2014)等;二是与乡村治理状况、乡风文明程度密不可分的,如村庄集体行动和组织领导能力(Tang and Claire,2012)、获得政府干预和政策导向支持(Srisomyong and Meyer,2015)、存在古村落和文化遗产(Kastenholz et al.,2012)等;三是与该产业规范性、产业融合度、产业兴旺程度紧密联系的,如是否为本地品牌的农产品(Ohe and Kurihara,2013)、有机农业发展程度(Kuo et al.,2006)、是否为法人单位或是本地人经营等(Komppula,2014)、要素投入、经营规模和经营策略等(Chen et al.,2013)。可见,关注本地乡村振兴程度对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的影响是十分必要的。逻辑上看,鉴于出游便利性、舒适性等因素,消费者往往会更青睐于交通卫生条件更好、相关产业融合程度更深、生态环境更宜居、乡风文化更淳朴浓厚的乡村作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目的地(熊剑平,2008)。因而本地乡村振兴程度越高,游客吸引能力将越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经营收益自然也越高。那么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项目由谁投资经营的意义便会弱化。换言之,外来投资和本地乡村振兴程度都会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经营收益产生正向促进作用,因此不考虑若干维度上的本地乡村振兴程度,可能会高估外来投资的作用。


进一步地,由于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本身就是乡村振兴(特别是产业兴旺)的一个重要体现,因而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基础将影响外来投资所能发挥作用的大小。文献研究表明,由于资本、信息、理念等因素的“外来性”特征,外来投资者与本地原经营户之间在要素投入、资源获取、文化融合、经营内容等方面是存在差异的,两者间的差异在影响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经营收益方面可能将形成挤压效应(张世兵、龙茂兴,2009)。即在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水平越高的地区,外来投资者的“外来性”对其投资收益可能并不明显,甚至会对其生产效率、经营质量带来负面影响;相反,在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刚刚起步的地区,外来投资的经济效果可能越好(李涛,2018;黄郁成等,2007)。基于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说:


H2:如果不剥离本地乡村振兴程度的影响,外来投资对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经营收益的促进作用将会被高估,并且该促进作用与区域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水平呈负相关关系。


( 三) 逻辑框架
综上, 本文将综合考察由外来投资带来的“ 外来优势” 和基于本地乡村振兴程度形成的“ 本地优势” 对区域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经营收益的双重影响。一方面, 重点考察在控制了“ 本地优势”之后,“ 外来优势” 的作用是否会在“ 挤压效应” 的影响之下减弱。另一方面, 由于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是在乡村振兴背景下三次产业融合的特殊产业,它的发展不仅将进一步提升本地乡村振兴程度,还将影响对外来投资的吸引力, 那么“ 挤压效应” 会不会因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水平的不同而产生差异, 进而对外来投资的作用产生显著影响?这是本文要考察的另一个重点。具体逻辑分析框架见图 1


四、实证分析


本文实证分析所用数据主要来自北京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以下简称“三农普”)的2950个村级单位的数据。选取样本村2016年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产业经营收入合计作为被解释变量,衡量村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业发展水平。选取样本村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经营者中非京籍的占比来衡量作为核心解释变量。选取了经营用地面积、经营者受教育程度、劳动力投入、投资规模和组织化程度等生产经营特征和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五个维度23个衡量本地乡村振兴程度的指标作为控制变量。利用稳健回归和分位数回归对村庄外来投资者比重与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经营收入之间的量化关系进行了深入考察。


从不可考虑乡村振兴程度的稳健回归I的估计结果看,在仅控制了生产经营投入要素的影响之后,样本村非京籍投资者占比每增加1%,样本村经营收入合计则增加0.736%,说明外来投资者比重确实会促进样本村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经营收入的增加。但正如前述逻辑,本地乡村振兴程度同样会对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经营收益有较强的正向效果,模型I的结果并没有将这部分“增收效应”予以剥离,因而不能有效说明外来投资者比重的真实作用。对此,稳健回归II将本地乡村振兴程度进一步纳入估计,结果显示:样本村非京籍投资者占比每增加1%,样本村经营收入合计则增加0.398%,该作用比前者缩小了近50%。这说明,若不控制本地乡村振兴程度的影响,外来投资者比重对样本村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经营收益的实际促进效果将被大大高估。


从三个分位数归回的结果看,样本村非京籍投资者占比对该村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经营收益的影响均十分显著,但其系数逐步减小,分别为0.387、0.285和0.207。进一步对三个分位数回归中外来投资的系数是否相等的T检验表明,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上三个系数不完全相等。这表明,外来投资者比重的作用会随着样本村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经营收益的提高而减弱。即在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水平越高的村庄(以下简称“高水平村庄”),外来投资者越多对该产业的作用相对越小;而在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水平较低或刚刚起步的村庄(以下简称“低水平村庄”),外来投资者越多经济效果反而越好。可见,“外来和尚好念经”也是有条件的,这种现象多存在于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水平较低的区域;而在那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程度已经达到较高层次的区域而言,引入更多的外来投资者未必能发挥较高的预期效果。


五、研究结论与政策含义


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作为当前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的重要形式,在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大背景下将迎来一个新的发展高峰期。而以吸引外部投资进入为主要手段的“招商引资”策略能否在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产业中实现“外来和尚好念经”的效果,是实践探索和理论分析的焦点之一。本文主要结论可以归结为如下三点:一是,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外来投资者比重对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经营效益提升有明显的正向促进作用,但若不剥离本地乡村振兴程度的叠加影响,外来投资者比重的作用将被高估。二是,外来投资者比重对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经营效益的促进作用存在区域差异,对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水平较低村庄的作用总体上大于发展水平较高的村庄。三是,要素投入等生产经营特征和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生活富裕四个维度的本地乡村振兴程度的若干指标对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经营收益具有显著影响,并且其影响会随着村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水平的差异呈现出明显的异质性。


上述结论可以为相关政策制定提供以下两个方面的启示:一方面,外来投资与本地乡村振兴程度对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各具优势,即“依靠外力”与“练好内功”同等重要,在制定相应支持政策时不应偏废。尤其是过度重视外来投资对于那些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水平已经较高的村庄而言将可能得不偿失。因而有必要通过相应的政策引导,实现“外来优势”和“本地优势”的互补,方是提升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经营收益、推进乡村产业兴旺的合理做法。另一方面,针对由不同发展层次形成的村庄异质性,需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支持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村庄或区域开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对于大多数处于起步阶段或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经营收益较低的村庄而言,重视外来投资的同时,应注意尽快完善村庄道路、污水处理、互联网设施等硬件配套建设;而对于已经处于较高的发展水平、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经营收益较好的村庄,应适当弱化对“招商引资”的关注,而更加重视本地农业发展规模、商超开设数量、绿化面积、非普惠式特色基础设施建设与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的协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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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经济》《中国农村观察》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主管、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主办,是中国 “三农”研究领域权威性学术期刊。


《中国农村经济》主要刊发关于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经济学论文,注重论文的学术性和政策指导性;《中国农村观察》刊文包括农村经济、社会、政治、法治、文化教育等“三农”研究的各个领域,注重论文的理论性和学术性。


根据《中国学术期刊影响因子年报(2018)》,在51种农业经济类期刊中,《中国农村经济》影响力指数(1369)排名第一,《中国农村观察》影响因子(5.302)排名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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